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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忠經】兆人章第六

張慶祥 講師

【忠經】兆人章第六

兆人:就是百姓。在公司可類比為最基層的員工。

天地泰寧,君之德也。

天地:指國家邦境之內。也可類比為全公司的整體環境。

君:是君上,但最主要是指國家、團體。

國境之內,或是公司的整體環境能舒泰安寧,要歸功於國家團體的德澤護佑,以及君上領導有方所致!

君德昭明,則陰陽風雨以和,人賴之而生也。

君上的德行光明了,天下太平了,自然天地的陰陽風雨也調和了(可類比為公司的氣氛和樂),這就是百姓或員工所依賴生養的基本條件!

這是因為人為天地之心,人與天地一體,人心一亂天地氣氛皆亂,人心一和天地氣氛皆和,而人心的治亂全賴君上的領導與德澤,是故君上德行與兆民生息有密切的關係,只是凡人不易察爾。

是故祗承君之法度,

祗:ㄓ恭敬的。祗承即敬奉。

君上:基層百姓或基層員工的上面可能有很多層的君,好比鄰里長也是君,縣市長也是君,乃至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君。但最後都要以最上層的君為最終的領導方針,而中間的君都是輔助最上層的臣。

因此做基層百姓或基層員工的,要恭敬遵奉國家最高領導人或公司最高領導人所訂下來的法度。

行孝悌於其家,

做好自己的本份,把孝悌的德行施行在他的家內,或是公司內。

服勤稼穡,以供王職,此兆人之忠也。

稼:播種。 穡:收割。

在田地裡勤勞的耕種收割(或在本分上努力工作),以便能讓君上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,有足夠的精力去為全民造福,這就是做個基層百姓或基層員工所應盡的忠心了!

書云:「一人元良,萬邦以貞。」

貞:正而固,即忠也。

書經說:只要讓主宰一國的君,能夠無後顧之憂,他有足夠的力量能治天下,那麼萬邦的人民就都能過得正當而穩固了。

為什麼要去護持君上呢?這道理就是古人所說「覆巢之下無完卵」的意思,如果最上層的領導人不能安康,下面的人哪還有福氣可以享樂呢!因此基層人民或基層員工,無論如何都要去護持他的國家及君上,或是去護持他的公司及老闆才對。

全章總結:這一章,是說做百姓的或做基層員工的,雖然沒有管人的職守,但古人認為「四海之內莫非王臣」,既然是臣,當然也要盡上自己一份報國的心力。例如在家孝父母,敬兄長,勤勞耕種,盡本分繳完稅賦,這就是百姓的忠。而我們能有這樣的機會完成自己的義務,還要感謝君上呢!因為若是君上無德,以至境內風雨無常,上下失序,人民想要安守本份盡自己的義務,也不可能的!因此能夠國泰民安,還真是要感謝君上的德行鞏固與領導有方呢!

看看論語裡孔子的一段感嘆:子曰:「夷狄之有君,不如諸夏之亡也。」做蠻邦的還懂得敬君,不像自以為文明的中原還那麼不懂得敬君,真是令人有很深的感嘆!這種「心上總有值得你尊敬的人」的優良傳統與道德,真是現代人急需重新建立的呀!

此章補述

古人治國常講一句話叫:「得意一人,是謂永畢;失意一人,是謂永訖。」意思是只要把主事的君上扶持得康泰正當,天下自然就得到治理了。因此可謂古來所有的忠臣,其職責都必先從” 鞏固一個君上”,使其政躬康泰作為起點的。可惜的是現在的民主思想,已經完全沒有效忠一人的美德與理念了。反過來,社會上任何敢挑戰君長的人,常常被認為是英雄,長久的耳濡目染後,兆民不僅容易變得目無尊長,而且只會看到自己的利益,絲毫沒有國家團體至上的團隊觀念了。

這一念之差可謂影響深遠,殊不知國君是代表國家,古人尊重國君其實是為了鞏固整個國家及其以下所屬一切,而不是為一個人作奴隸的意思,因此我們不應該動不動就對國家上級領導有吹毛求疵的言論發生。這種說法會讓很多民主思潮的人聽不懂,好像這是很封建的想法。我換個例子說明您就明瞭了:例如我們的國君出國訪問,卻受到友邦的輕慢及不禮遇,這勢必會造成我方舉國上下的同仇敵愾!我們之所以這麼的仇敵慨,那是因為我們認為對我國君的不尊重,等於是對我們國家及全國人民的不尊重,對吧!那麼「國君」兩個字不是代表一個人,而是一個國家的總代表,這意義不是很明白嗎?

然而我們雖然有「別人應該尊重我們的國君」的概念,但卻沒有「我們更應該尊重自己的國君」的概念!這不是很矛盾嗎?你會發現現在的民主社會,國君在自己的國內,整日受到自己的國民冷潮熱諷,不論大小事都得挨罵,不論對不對反正都得挨罵!試想,國君既然代表國家,我們卻如此吹毛求疵的漫罵,難道不是在污辱自己的國格及人格嗎!這種人難道不值得讓所有國人同仇敵慨嗎?同樣的,對於一個公司或團體的負責人,其職員也不應該動不動就漫罵批評的,這是對自己的團體最基本的尊重。我之所以這樣講並不是封建,而是要提醒所有為團體的成員,除非君上犯了莫大的錯誤,否則你大可按步就班,用忠經第十五章的「忠諫」精神去諫言,用各種實際辦法去導正你的君上,真的無可救藥的話你還可以揮揮衣袖求去,何必整日吹毛求疵的對著自己的君上漫罵不止呢!

尚書之所以說「一人元良,萬邦以貞。」那是因為任何國家的兆民,都是要以圓滿你的國家為無上的職志,任何國家裡的文武百官,都是要以敬君、護君為本,只有君上得到護持,國家才能有興旺的可能。反之若是一個國君得不到適度的尊重,那麼政令的推行就必定困難重重,國家上下必定充滿衝突,體制必蕩然無存。因此古人認為,既然是我們的國君,舉國上下就應該為他效忠,而這其實是在為國家的體制效忠。而所謂“為君效忠”,其意義不是為一個人作奴隸,而是凡對於國家團體有益的事,都應該努力的去落實,並且去廣宣君德,把功勞歸給君上;凡對於國家團體不利的事,都應委屈求全的依步驟去諫言、去改正,使君上所做的事都是非常明智的抉擇,國家團體自然興旺和諧。這便是古代忠臣所謂「一人元良,萬邦以貞」的效忠概念。

另外值得提出的一個重點是,兆民雖然離君很遠,但兆民依所處的地位,上面也有一層層的小君、中君、大君,凡是兆民上面的主管都是君,都是兆民所應該要效忠的對象。這可類比為最基層的職員到董事長之間,總是會有一層層的大小主管,每一層都是體制所設的君,都是為最大的君效忠,因此也都應當受到你的尊重與效忠。

但實際在團體中的狀況有時卻讓人們左右為難,好比有時人們會問:「若是上面那麼多的君,彼此理念有所衝突時,要怎麼辦呢?我要效忠誰呢?」要在這種情況下做出正確的抉擇是非常簡單的,古書裡到處都有教我們如何抉擇的智慧,好比孟子一書裡面所提到的「得其小者為小人,得其大者為大人」,便是明確的原則了。

這原則說穿了就是凡事要有「棄小取大」的正見便是了!而什麼才是正確的「棄小取大」呢?舉個實際例子來演練看看:基本上如果你碰到小君與大君理念不同時(就是小主管與大主管),若是兩者作法都不錯,都沒有偏離大體利益的方向,也很難分出高下,或者五五波,或者四六波,而他們兩人卻僵持不下,那你支持誰呢?這很簡單,既然兩人提的意見實際效能差不了多少,那做屬下的就要跳出來發表言論,去支持大君的看法,反正小君本來也應該聽大君的,這樣可以快速停止爭端,也可使事情快點進入軌道。

好比目前我在內地開課,都是先開幾次初階,有機會再開一次二階。而此次有個人很熱誠的邀請我到廈門直接開一、二階,又是對黃庭禪非常友好的作家德芬介紹的,我便答應他了。而瑞穗助教知道後建議我說:「若這樣破例,會失去我們的原則,對其它地方的主辦人來說,有可能造成不滿。」假如這時我們兩個為了堅持自己的看法而僵持不下,甚至吵成一團!而你剛好在旁邊,為了讓事情有效率的進展,那麼此時你要發表言論支持誰呢?這很簡單,若是兩個意見的得失在伯仲之間,或是損益很難定論,那就捨棄小君,支持大君的看法,讓大君有力量去拍板定案,然後大家心悅誠服的往既定的方向前進,誰也別再有話說了!好比在這個例子裡,實在看不出明確的得失,縱有可能有人說幾句怨言,起碼我們也不是做什麼壞事,只是基於取捨的不同,也不至造成什麼巨大的危害,那麼此時你可以放心的去支持大君的決策,讓事情快點推動就是了。這就是第一種的「捨小取大」的原則,也就是依職務大小的倫理來取捨的。

 

因此身為小君的也要注意,若是在公司裡面,一個大主管與小主管的意見所造成的得失,僅是五五波或四六波的微小差異,而這兩人卻各有堅持,甚至造成團體動盪不安,那麼對一個君子來說,顯然這是小君不懂得謙讓之過,而不能說是兩者之爭了!

為什麼?因為小君的本分本來就是要為大君效忠,既然兩者見地差不多,此時小君應該要稱道大君的明知,把功勞歸給大君,然後開始付出行動才對團體有利。若是此時小君還堅持不下,絲毫沒有退讓的跡象,甚至為了表章自己的才華,還鬧出一連串是非來,這便是古君子所說的奸臣或梟雄了!

面對這樣是非不明的時刻,兆民就是一個強而有力的穩定力量,有智慧的兆民此時必要大公無私,捨小而取大,開始對比較親近你的小君進行規勸,讓小君往大公無私的路上前進,這便是身為兆民的人所當盡的忠了。然而此時難就難在小君比較近民,兆民常常因為日常比較接近小君,常受到小君的恩惠,而無法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去捨小取大。這是一般人的通病,也因此常使團體陷入更深的內耗!

現在說說另一種「捨小取大」的原則:若是大君權位雖高,但意見明顯比小君差些,得失比例明顯是三七波,或是二八波,此時依照大君的作法有可能會使大團體受傷,此時有智慧的兆民則要協助小君,依步驟對大君層層進諫,以確保團體的整體利益。而這方法則可參考第十五章「忠諫章」所說的原則。若是依照原則屢次諫言大君還不聽,則可考量損傷程度的大小,而作適當的選擇。

什麼是適當的選擇呢?例如損傷甚小的,就委屈的依著大君之意,以免原地打轉毫無效率;損傷較大的則可向大君以不同層度的態度來諍諫,先是委婉說明,再不行可以正色直詞,再不行可以大聲厲色,若其得失真有天壤之別,可能讓大團體受到嚴重的損傷,而大君還是執迷不悟,那麼身為兆民的你,為了盡你的兆民之忠,你甚至可以選擇掛冠求去的激烈方式去諍諫。但這過程中的存心,都是為了使團體更好,而不是存著與誰對抗的心理才行。以上都是一個忠心耿耿的兆民可循序漸進的辦法。

然而這也只能善盡一個為人臣下的忠罷了,不能保證必定能改變得了大局的。忠臣只是能盡上自己的氣節,盡人事聽天命而已,未必能改變世界的,這一原則是每個人所當有的認識,必要時還是可以選擇留下來領一份薪水的,只是若留下來就別再怨言了,這是基本氣節。

當然,作為基層的兆民,想要盡他的忠,不偏離大體利益的主軸,必要對上面一層層的大君小君有分辨誰是誰非的能力才行,否則將陷入是非不分,人云亦云的局面,這樣反而使國家或團體陷入更加混亂的局面了。而這種分辨是非的原則,也就是在忠經第十四章「辨忠章」所闡述的內容了,到那時我們再來做詳細的說明。